鄂托克旗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全面完善机构改革期间工作相关制度措施,以“四个严守”严格执行改革纪律,为机构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改革决策的权威性、严肃性,坚决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的部署,讲政治,顾大局,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打折扣、拖延改革。
二是严守组织纪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擅自行动,重大改革事项不及时报告等问题。重视推进落实,确与中央、自治区、市机构改革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有机衔接。在改革期间暂停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审批工作,除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以及涉及重大专项改革工作外,原则上停止办理日常性人员编制事项。
三是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牢固树立“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即是法”的思维,加强学习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守机构编制管理各项纪律;不断加大监督监察工作力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增加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四是严守保密工作纪律。牢记中央要求,严守工作秘密。制定党政机构改革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人、保密范围和保密人员相关义务。严格遵守《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机构改革方案内容和有关工作,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严禁泄露酝酿讨论机构改革工作的情况和传播小道消息,有效遏制妨碍或干扰机构改革工作的言论散布传播。(孙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