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定位停放定置
察右后旗供电分局“六严格”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上级车辆管理要求,近日,察右后旗供电分局出台了《车辆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派车制度。该局所有车辆由综合部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局领导、部门用车需提前申请,由综合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用车需经负责人签字并开具《派工单》、《派车单》。
二是严格执行内部准驾制度。严禁非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如发现,并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及车辆驾驶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严实行编号管理。车辆使用依次按序号派车,任何车辆不固定专人使用,领导班子成员严禁驾驶公车。
四是严格GPS定位跟踪和停放管理。出车期间,公务车辆严禁停放在家属院、公共娱乐、酒店等场所,每日工作任务结束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统一保管,并认真填写车辆交接记录;同时,每月定期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通报。
五是严格实行“拼车”制度。部室因公用车,在同一时间、同一线路、同一地点出差的,综合部按满乘“拼车”调度;机关人员因公出差(紧急、交通不便等情况除外),原则上乘坐班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六是严格所站车辆管理。供电所本着确保安全生产、紧急任务、电力抢修等应急情况的用车原则下24小时用车,车辆如无生产任务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驾驶车辆跨区域行驶,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方可外出。车辆回局本部办理公务当日不能返回工作地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局指定位置。(通讯员 杜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