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2月20日電 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就延長2000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間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公布諮詢文件,諮詢期至4月30日。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在網頁公布諮詢文件,建議將按服務需要,在有關時段入職的文職職系公務員退休年齡,延長至65歲,而紀律部隊職系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延至60歲。政府預計,在這段時間入職的公務員,如全數選擇延遲退休至2057年,需額外的公積金供款多58億元,政府要承擔的總額接近291億元。
當局認為需要給予合資格公務員一年的選擇期作考慮,在選擇期屆滿仍未回覆,則當作是選擇不延遲退休,又規定作出選擇後不可撤回,生效日期會在選擇期屆滿後的3至6個月內生效。對於在選擇期結束不久便達到退休年齡的合資格公務員,如有需要,會獲准作短時間延長服務。
至於2015年6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臨近退休年齡時,屆時可申請延遲退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