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29日電 三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提名今天結束,一如所料,香港眾志常委周庭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晉身立法會之夢粉碎,亦是自決派一次重大政治挫敗,未來參政之路等於全斷。《星島日報》認為,對於這次DQ行動,可以從法律與政治兩個角度分析,社會大可進一步深入討論,但公眾必須明白一點:如讓自決派和港獨派成功“入侵”,陸續取得議席,立法會的憲制地位必受衝擊,終會陷入出軌危機,而一國兩制亦隨之動搖,香港必須盡力防止這災難性後果。
有案例可援 挑戰不容易
選舉主任今次取消周庭的參選資格,主要法律依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二〇一六年就《基本法》第一零四條的釋法,當中講明參選立法會的人士,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是出任立法會議員一定要符合的法定要求。由於周庭所屬的香港眾志,將“民主自決”列在最高綱領,違反《基本法》所定香港主權屬中央的原則,故她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遂裁定不讓她參選。
雖然周庭已簽署確認書,甚至聲明不贊同港獨,但選舉主任根據她一直以來的政治主張,及與香港眾志的政治聯繫,判斷她並非“真心”擁護《基本法》。事實上,她在提名前改變口徑,憑常理都可看出這是權宜之計,以博入閘。
周庭如就DQ進行司法覆核,將爭拗帶到法庭,政府也有案例可援。港大法學院教授陳弘毅就指出,二〇一六年立法會選舉時,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報名參選新界西,當時選舉主任裁定他“主張和推動港獨”,不符參選要求,故提名無效。陳浩天在當年九月向法院提出選舉呈請,質疑選舉主任的權力和決定非法,去年原訟法庭判他敗訴,惟至今未頒布判決書。陳弘毅認為該案的判決,與周庭被DQ有直接關係,包括取消參選資格的法律依據,及選舉主任有無權力等。
不過,陳浩天案即使有判決,還須待上訴再爭拗,可能要在終審法院作最終定奪,那將會是兩三年後的事了。
吃虧學聰明 第一線設防
特區政府今次行動,在法律理據方面早有準備,周庭要司法覆核挑戰並不容易,且需時甚長,影響不了三月的補選,自決派被拒於閘前已成定局。從政治角度看,特區政府這一步事在必行,因為近年多番痛苦經驗令其深刻明白到,要防範自決派和港獨派“入侵”立法會,必須在提名階段設防,如果讓他們巧用偽裝策略,鑽空子成功報名,並順利當選,便後患無窮。
當年就是因為“第一防線”部署不嚴,給了游蕙禎與梁頌恆機會當選,昂然步入議事堂,如果不是他們自己犯錯,搞出宣誓風波,今天議會內情況將更不堪設想。
立法會是特區管治一個重要部分,如果讓主張自決的激進政治勢力佔據,將之變成反《基本法》與反“一國兩制”的舞台,香港必會陷入嚴重政治危機,對經濟社會的損害難以考量。為了大多數市民的利益,各方必須防止這局面出現,在危急時採取非常手段也在所難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