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2月2日電 立會治安和議事秩序并非“沒王管”。
《大公報》社評指,終審法院昨日駁回一宗衝擊立法會的上訴案,并在判詞中明確指出:為維持公衆秩序或處理刑事案件等,警方可進入立法會大樓執行職務,毋須事先得到立會主席的“邀請”,執勤的警務人員亦可被當作“立法會人員”看待。無疑,基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的發言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八條又規定在出席會議時和赴會途中不受逮捕,這毫無疑問指的是保障議員行使正常議事職能的權利,而不是說可以把議事廳變成“違法天堂”,視法治如無物。終院昨天判詞對警員立會執法權力有了明確的指引,對議會秩序應起到全面的規管作用。
“黃金時代”升級,脫歐令英更倚重華市場。
《星島日報》社論指,英國首相文翠珊就任後首度訪華,隨行的龐大商團做了九十億英鎊(接近一千億港元)的生意,雖然前港督彭定康等政客公開要求她對中方表達關注香港人權狀況,但這個小變調改變不了兩國要打造“黃金時代”增強版的大格局。至於香港眾志周庭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英國政府表示關注,屬於例行式交代。中英如果交惡,這或許會被利用作火藥引;不過,在雙方致力改善關係的主旋律下,港人更需留意的,是滬倫通和英國協助雄安新區發展金融科技對香港的影響。
香港創科發展落後,智慧城市建設遠較區內其他先進城市為慢。
《明報》社評指,現屆政府投放數以億元計資金,希望急起直追,一些試點項目陸續出爐,然而給予市民的觀感,卻是雷聲大雨點小,一些支援初創企業的措施,要麼尚未到位,要麼搔不着癢處。建設智慧城市推動創科發展,官方須與民間緊密配合,發揮協同效應,不能各有各搞,只靠政府自上而下規劃,容易閉門造車。當局需要思考如何推動公私營協作,吸納民間和用家聲音,為智慧城市建設注入自下而上的動力。(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