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2月2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港鐵公布最新資料顯示,去年全年港鐵所有路線,合共發生十宗嚴重延誤事件,罰款金額為二千二百五十萬元,按年增加五成半。根據機制,有關罰款將會於今年中,連同另一筆於盈餘中撥出的金額,以“第二程車費減百分之三”的優惠回鐀乘客。
港鐵近日發表的“二○一七年第四季港鐵服務快訊”顯示,港鐵所有重鐵及輕鐵路線,去年共發生十宗在港鐵控制範圍之內,而時間超過三十一分鐘的嚴重延誤,根據機制,港鐵合共需為此罰款二千二百五十萬元;相較前年的八宗延誤及一千四百五十萬元罰款,分別增加了兩成半及五成半。
根據資料顯示,十宗延誤中有七宗於去年上半年發生,而去年八月五日觀塘線發生的故障事件,當局以受阻影響最長一班列車由起點至終點的全程行車時間,與正常行車時間比較,只計算延誤八十三分鐘,罰款二百萬元。
港鐵會於今年的票價調整檢討後,連同另外一筆於盈餘中撥出的金額,以“每程車費扣減百分之三”的折扣優惠方式回鐀乘客。去年港鐵就額外撥出一點七五億元推出為期約半年的優惠。
日前立法會上有議員提出檢討罰款的計算方法並提高罰款額,運房局局長陳帆就回應指,如果影響較小,例如少於半小時的延誤,亦算作嚴重服務延誤的話,會對前線工作人員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匆匆進行維修的話或會危及鐵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