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7月24日电(通讯员 刘勇)徐某为了在朋友面前逞英雄,彰显义气,朝另一伙人的小车猛砍三刀,结果付出了一刀一年两个月的代价。近日,经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青原区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徐某年少时看见有些混社会的人横冲直撞、无人敢挡,觉得威风,很是羡慕,于是徐某就接触这些人,经常跟在这些人后面玩。但因一直没敢做太出格的事,所以总被同伙瞧不起。
2016年11月18日凌晨,郭某与李某约了架,于是双方各召集人员准备打架。徐某听说要打群架,觉得一定火爆又刺激,于是就坐上李某一伙的车出发了。双方一见便拔刀互砍,车辆也不断相互对撞。
徐某刚开始是躲在车里看,后来觉得不能只是看,总要做点什么,要不然又会被同伙笑话。但下车又不敢,于是徐某就拿起一把砍刀伸出窗外飞舞起来,朝对方车辆猛砍了三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