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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未报备 美爆潮品被罚3万多

    时间:2017-06-28 17:56: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6月28日,北京市商务委发布“京商罚字[2017]第060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美爆潮品(北京)国际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简称“美爆潮品”)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被罚3.1万元。

    据悉,2017年5月10日,北京市商务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美爆潮品”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美爆潮品”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北京市商务委表示,“美爆潮品”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决定对“美爆潮品”处人民币叁万壹仟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美爆潮品(北京)国际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7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日用品、纺织品、服装、工艺品、文具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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