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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派沃股份被警示 公告称已整改

    时间:2017-06-28 13:37: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因违反《信息披露细则》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沃股份”)6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整改,已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公告显示,派沃股份于6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

    截至2017年4月30日,派沃股份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派沃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派沃股份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称,派沃股份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公司已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派沃股份表示,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公司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13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空气能、水源、地源热泵产品、制冷设备、空调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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