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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报 创显科教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时间:2017-06-28 12:00: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6月27日,创显科教发布公告称,因未按期披露 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6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显示,截至 2017年4月30日,创显科教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张瑜、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邵维林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创显科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创显科教的时任董事长张瑜、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邵维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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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显科教方面回应称,公司全力推进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已于2017年5月10日披露了《2016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39)、《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40)及相关公告。针对本次违规行为,公司向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创显科教于2015年12月4日挂牌新三板,主营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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