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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期披露年报 星河光电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时间:2017-06-28 11:29: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6月27日,星河光电发布公告称,因未按期披露 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6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显示,截至2017年4 月30日,星河光电未在 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星河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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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河光电方面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公司已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星河光电于2016年6月30日挂牌,主营业务为LED 光电节能产品、灯具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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