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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方福瑞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被罚款1万

    时间:2017-06-27 11:53: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27日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网站开出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家固体废物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4月26日,北京市环保局对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将汽车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瓶等含油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置于生活垃圾场内,属于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北京北方福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并对其处以一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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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则规定,若违反本法规定,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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