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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违规虚增存款14笔被罚850万

    时间:2017-06-26 19:25: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26日讯 6月26日晚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发布京银监罚决字〔20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以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马琳,违规虚增存款14笔,违规办理同业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王磊、姜钰国为责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北京银监局责令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对其给予8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王磊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姜钰国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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