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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喷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北京玉霞汽车维修服务公司被罚款3000元

    时间:2017-06-19 15:31: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19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玉霞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3000元。

    朝环保罚字[2017]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3月7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北京玉霞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喷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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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从事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第一百二十条则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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