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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罚款5万元

    时间:2017-06-19 15:08: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19日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5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2月27日,执法人员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丰家园小区(天达路8号院)19号楼的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社区心朝丰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服务站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卫生服务站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对该服务站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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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二十八条则规定,若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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