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16日讯 6月16日,千龙网记者从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近日,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了2017年5月的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被予以警告。
据了解,该公司违反了《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条例,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饮用水污染的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污染责任单位采取停止供水临时控制措施,停止供水期间由污染责任单位采取措施解决临时供水;停止城镇公共供水必须报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按照条例规定及处罚办法,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对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