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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马宝芝小吃店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被罚1万元

    时间:2017-06-15 15:09: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15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169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马宝芝小吃店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20日对北京马宝芝小吃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5号西8号平房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08年环评批复(海环保管字〔2008〕1561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09年4月投入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马宝芝小吃店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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