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北京新闻 > 涉嫌虚列绩效等多项违规 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被处18.5万元罚款
  • 涉嫌虚列绩效等多项违规 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被处18.5万元罚款

    时间:2017-05-25 11:03: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25日讯 5月25日,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因存在团险业务虚列绩效、费用报销记载事项与实际发生不一致等违规行为,被处18.5万元罚款。

    赣保监罚〔2017〕8号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5年至2016年期间,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费用报销记载事项与实际发生不一致。时任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郭莹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团险业务虚列绩效。时任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团体保险部副经理贺娟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三、保单未按要求回访。时任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副经理王小平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江西监管局认为,上述费用报销记载事项与实际发生不一致、团险业务虚列绩效等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江西监管局决定对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罚款18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江西监管局决定对郭莹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决定对贺娟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

    上述保单未按要求回访的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江西监管局决定对农银人寿江西分公司给予警告,罚款5000元;决定对王小平给予警告并罚款2000元。

    事实上,近年来,农银人寿因违规受罚已非首次。2016年11月,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因存在两项违规行为被河北保监局处15万元罚款,处罚原因为:一、农银人寿邢台中支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部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二是农银人寿邢台中支部分新型产品业务超犹豫期回访、未完成回访。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