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北京新闻 > 民航局公安局下发通知明确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有关问题
  • 民航局公安局下发通知明确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有关问题

    时间:2017-05-24 13:42: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24日讯 记者从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了解到,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保障民航旅客安全,规范民航安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5月23日,民航局公安局专门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旅客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问题。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民航局公安局温馨提醒旅客,居民身份证过期不能继续使用。若有效期满的,可以凭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注明有效期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替代使用。通知要求,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应本着“便民、服务”的原则,为有需求的旅客签发《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保证乘客的顺利出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