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23日讯 5月23日,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发布的皖保监罚〔2017〕7号行政处罚书显示,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期间,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经纪合肥分公司)存在通过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等会计科目虚列费用用于支付房租费用、其它业务人员费用等的问题,被处罚款10万元。
长城经纪合肥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安徽监管局决定对长城经纪合肥分公司罚款10万元。
长城经纪合肥分公司时任总经理陶正别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安徽监管局对陶正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总部设在广州市,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三家全国综合性的保险经纪公司之一。2004年,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还获得“中国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