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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处罚

    时间:2017-05-17 11:05: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17日讯 5月1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网站发布“上海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保监罚〔2017〕10号)”显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1万元。

    资料显示,当事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40号201、507室,主要负责人为邹广潮。

    经查,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201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存在将公司车险直接业务通过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莺代理”)虚构为中介业务的情况。该公司副总经理马青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海保监局指出上述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改正,处罚款21万元。

    5月16日,上海保监局发布沪保监罚〔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上分”)副总经理马青作出行政处罚。

    上海保监局表示,经查,渤海上分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201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渤海上分存在将公司车险直接业务通过上海智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虚构为中介业务的情况。马青作为主管人员,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海保监局认为,渤海上分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上海保监局决定对主管人员马青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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