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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被罚20万

    时间:2017-05-17 10:16: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17日讯 5月16日,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信贷资金被挪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罚款25万元。此外,两名责任人分别被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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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图片源自网络)

    新银监罚决字〔2017〕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王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栏显示,被处罚当事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信贷资金被挪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新疆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新银监罚决字〔2017〕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赵辉东担任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期间,应对该行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信贷资金被挪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承担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赵辉东被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新银监罚决字〔2017〕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珂担任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担任高新区支行行长期间,应对该行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中未严格监督流动资金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信贷资金被挪用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承担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王珂被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上述三份处罚书均显示,新疆银监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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