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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违反控烟条例被罚款

    时间:2017-05-09 14:59: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9日讯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发布2017年4月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因违反《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于2017年3月22日被罚款2000元。

    据了解,《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有下列责任:一、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举报投诉电话号码标识;三、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提供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四、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制作并留存相关记录。违反条例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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