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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美鼓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规定被处罚

    时间:2017-05-09 14:41: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9日讯 近日,北京卫生监督所发布的行政处罚显示,北京物美鼓楼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违反规定,北京卫生监督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拒绝卫生监督的;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显示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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