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4日讯 5月3日,黑龙江保监局发布的黑保监罚字﹝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因违规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8月22日至8月29日,黑龙江保监局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行为,时任国寿财险黑龙江副总赵凉对此承担直接责任。
黑龙江保监局认为,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责令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并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直接责任人赵凉处以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年来,国寿财险因违规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受罚已非首次。2016年7月21日,国寿财险大连分公司于2015年分别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梁洪梅、张竣博为支公司负责人,被中国保监会大连监管局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