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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寿财险分公司违规被处罚 辩称未对经营产生负面效应

    时间:2017-05-04 11:11: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4日讯 5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发布黑保监罚字﹝2017﹞4号文件,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及当事人赵凉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8月22日至8月29日,黑龙江保监局检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时任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赵凉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责任。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询问笔录、公司党委会议记录(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及赵凉提出陈述申辩,称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行政班子人数较少;因工作安排对干部考核延后未及时报告保监局;公司及赵凉本人对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到位,并非主观故意;保监局现场检查后,公司进行了整改,且该事件未对公司发展经营产生负面效应和重大影响。

    黑龙江保监局复核认为,违规事实清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责任人赵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及责任人没有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黑龙江保监局对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及赵凉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文件指出,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及当事人的相关行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责令国寿财险黑龙江分公司改正,决定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黑龙江保监局决定给予赵凉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4月26日,保监会公布的2017年一季度中国保监会接收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中,涉嫌违法违规投诉量方面,国寿财险位居财产险公司前10位;涉及保险合同纠纷投诉方面,国寿财险位居财产险公司前5位;理赔纠纷投诉量方面,国寿财险位居财产险公司前5位。

    2017年4月28日,保监会网站消息称,《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近日印发,重点整治八类市场乱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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