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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航物资装备公司违反《易制毒化学品条例》 被罚1.95万元

    时间:2017-05-03 10:32: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5月3日讯 近日,东城区安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航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因违反了《易制毒化学品条例》,被罚1.95万元。

    (东)安监管罚〔2017〕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4月12日东城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中航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东)安监管责改〔2017〕115042号,责令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经查,中航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存在未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的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4月19日,东城区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中航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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