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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休普动力”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均被警示

    时间:2017-06-29 17:58: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 近日,山东休普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显示,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吕宏、董事会秘书魏兆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并立即进行整改,并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表示,公司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报告披露,吸取本次的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休普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8年初,是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系统及驱动电机的专业生产厂家,是一家以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为主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休普动力,证券代码83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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