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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期披露年报 佳明环保被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时间:2017-06-29 13:57: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 6月27日,佳明环保发布公告称,因未按期披露 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6月23日,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

    公告显示,截至 2017年4月30日,佳明环保未在 2016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2016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 11 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上述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公司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 47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第 6.1 条规定,股转公司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佳明环保方面回应称,5月4 日,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安徽佳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0)。公司承诺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资料显示,佳明环保是一家专注于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清淤的环保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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