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30日讯 6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保监局发布深保监罚〔2017〕6号行政处罚书,对深圳市福润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深圳市福润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发生保险业务往来的问题、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业务档案不完整、未按规定开立保费专用账户等五行为,分别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六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二条,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合计9万元。
深圳市福润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林贵钦,时任福润安代理董事长,是对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发生保险业务往来的问题、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业务档案不完整等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八十二条,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