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30日讯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发布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102 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丰台航南金属结构制造厂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4万元。
丰环保监察罚字〔2017〕10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6日调查发现,北京市丰台航南金属结构制造厂在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鑫湖家园小区东侧厂区,未采取有效措施,露天进行刷漆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市丰台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市丰台航南金属结构制造厂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