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3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05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首汽腾悦机动车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5000元。
海环保罚字﹝2017﹞2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20日对北京首汽腾悦机动车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4号检测线正在为牌照为京HV4757的富康牌小轿车验车,在验车过程中,采样探头未能完全插入排气管并通过了检测,并出具了合格的检测报告。属于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规定对机动车排放污染进行检测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北京首汽腾悦机动车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