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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航民股份及3名高管遭警示

    时间:2017-07-03 13:31: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7月3日讯 因存在财务及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及3名高管被浙江证监局予以警示。

    7月1日,航民股份发布公告称于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书》显示,航民股份存在财务及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航民股份在7月3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补充公告中,对上述有关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据悉,经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下属个别企业2016年之前存在废包装袋、废包装布等废旧物品以及残次布等处置收入未及时入账的问题,累计金额593.51万元,致使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信息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认为,航民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时任总经理朱建庆、副总经理朱顺康及财务负责人沈利文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朱建庆、朱顺康及沈利文予以警示。浙江证监局还敦促航民股份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对此,航民股份在公告中表示,事后公司积极整改,收支已补入帐内。上述废旧物品、残次布等收入占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186%,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且收入已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困难员工应急补助、员工节日伙食改善、社团赞助等支出,不存在个人私自占用问题。

    航民股份同时表示,公司将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资料显示,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于200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注册资本63531万元。该公司属纺织印染及电力生产行业,经营范围包括纺织、印染及相关原辅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热电生产,煤炭(无储存)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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