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39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海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2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7日对北京海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西小营集镇北侧路东的汽修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于2015年7月投入生产或使用,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检查时,你单位尚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北京海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备案,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