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344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5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3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对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屯佃村河边3号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向大气排放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单位,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期30天内改正,罚款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