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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污水排放超标 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被罚2万余元

    时间:2017-07-04 15:42: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46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239632.5元。

    海环保罚字﹝2017﹞2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3日对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图景佳园南侧的T01工地的污水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测人员在T01工地生活区西侧友谊渠上游的排污口进行了水样采集,之后进行了检测,并于2017年5月8日出具了报告编号为GLBRIZJN42730662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T01工地排放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783mg/L,氨氮为73.8mg/L,总磷为13.6mg/L),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南沙河内,南沙河属于Ⅳ类水体。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污水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B排放限值的要求,即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浓度1.5mg/L、总磷0.3mg/L。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25.1倍、48.2倍、44.3倍。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47926.5元)五倍的罚款,即239632.5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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