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4日讯 近日,山东保监局发布的鲁保监罚〔2017〕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淄博中支”)因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违规行为,被罚款8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国寿财险淄博中支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问题。时任国寿财险淄博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焦强对此承担直接责任。
山东保监局认为,国寿财险淄博中支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对国寿财险淄博中支罚款8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对焦强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