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5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48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连树天上天烤鸭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2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2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2日对北京连树天上天烤鸭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海淀路23号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于1999年4月投入生产或使用,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检查时,该单位尚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北京连树天上天烤鸭店备案,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