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7日讯 近日,北京卫生监督网发布了2017年6月份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据公示显示,北京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于2017年5月2日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1000元。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发生饮用水污染的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和污染责任单位未按规定报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据记者了解,北京格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1日,经营范围包括酒店、写字楼、住宅的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