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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重点排污单位不及时公开信息 北京现代汽车被罚款3万元

    时间:2017-07-11 16:41: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开出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作为重点排污单位不及时公开信息被罚款3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7〕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13日对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于2016年3月16日被列入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其一直未按要求在官方网站和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环境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做出如下处罚:责令公开,处一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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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九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

    (一)基础信息;(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则规定,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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