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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海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被列失信被执行人 因未报告被采取监管谈话

    时间:2017-07-11 11:55: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发布的〔2017〕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于骏然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横县茉莉花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因累计有750万元的对外负债及担保债务到期未能及时清偿,于2015年12月被有关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于骏然明知自身存在失信行为记录,未履行报告义务,被广西监管局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于骏然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情形。于骏然明知自身存在失信行为记录,已不具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条件,但从未履行报告义务。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于骏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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