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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开克隆出租车肇事后逃逸 事故致乘客颅脑重伤

    时间:2017-08-09 15:25:00  来源:千龙网  作者: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唐宁)无驾驶出租车资质的裴某驾驶“克隆”出租车接单滴滴,致乘客颅脑重伤后逃逸,几天后又投案自首。8月9日上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裴某在北京朝阳法院刑二庭受审。

    据朝阳检察院指控,2017年3月8日晚上10时许,时年36岁的被告人裴某,在本市朝阳区东五环主路远通桥南357号灯杆处,驾驶克隆出租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前部追撞停靠在车行道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造成27岁的内蒙古籍女子张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裴某弃车逃逸。经鉴定,此次事故造成被害人张某“特重型颅脑损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其所受伤情为重伤二级。

    随后,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认定,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7年3月16日,被告人裴某主动投案。

    8月9日上午10时许,在法警的押解下,裴某被带进法庭。裴某说,出事故的肇事车辆是一辆报废车,买的时候从朋友杨某那里花费了1.7万元。买的时候杨某也明确说过这是辆报废车,包括顶灯、计价器等物品都有,因为这车是杨某之前拉活儿用的,而车牌并不是这辆车的登记车牌,是从杨某手中单租的,每月800块钱。

    裴某交代,因为当时买的时候就知道是报废车,所以也没想到要发票和大绿本之类的,涉事车辆登记的车主他也并不认识,一直都是杨某负责与车主沟通。滴滴打车软件的账号刚开始也是一直由杨某在使用,只不过后来由他使用后,修改了手机号。

    裴某说,事发当时,“从京通高速上了五环,当时并没有注意自己是在哪个车道,也没看到大货车,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跟大货车追尾了。”在案多份证据显示,事故是被告人裴某在驾驶车辆拉活儿时犯困所致。

    庭审时,裴某说他并不知道乘客的伤势情况。但根据在案证据显示,事发当时裴某是知道乘客受伤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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