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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现行地方标准638项 相关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时间:2018-04-28 15:21:24  来源:华龙网  作者:

    华龙网4月27日15时45分讯(首席记者 徐焱) 今(27)日,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新闻通气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重庆市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地方标准,发现违反的行为,可以通过全市“12365”投诉热线平台、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众信息网“局长信箱”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

    实施管理办法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程序,规范了标准执行、解释、复审等实施行为,强化了标准制定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质监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国务院制定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对地方标准的管理改革、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同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制定《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也作出了规定,因此重庆结合地方标准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台了这一管理办法。

    “地方标准作为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由政府主导制定、供给,是为满足地方自然地理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而应运而生,也是技术创新成果运用的重要资源。”该负责人称,管理办法的实施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地方标准管理改革于法有据、全面规范、强化实施及其监督的重点举措,将对重庆市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

    地方标准信息共享 社会公众可免费查询

    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着重突出了标准基本供给和补充完善功能,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标准制定范围,不得将应该由社会团体和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制定的标准纳入制定范围。

    管理办法细化了责任分工,规范了制定程序,严格了标准实施。规定地方标准制定过程包括编制计划、组织起草、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等七个程序,并逐一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从而简化了制定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制定周期。

    此外,按照管理办法,将实行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和共享,向社会公众免费提供地方标准查询服务。同时将推动我市自主创新成果、技术积累、成熟经验适时转化为地方标准,并且鼓励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积极引用地方标准,在开展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工作中积极应用地方标准。

    市质监局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规章宣传、规章培训之外,他们还将做好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即在2016年地方强制性标准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办法规定,对已经发布、不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原为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对清理结果进行处理。

    现行有效地方标准638项 发现违规可举报投诉

    据统计,截至目前,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批准发布地方标准876项,经过2015年以来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整合精减、推荐性标准复审优化,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为638项,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各领域。其中,工业175项、农业228项、服务业139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96项。按照标准性质分,强制性标准31项,推荐性标准607项。

    市质监局方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质监正在推动贯彻落实大数据智能化发展要求,加快制定电子政务体系、基础数据资源、数据共享交换、传感网络等地方标准;围绕城市综合管理需求,会同市城管委等部门开展各类道路立杆多杆合一标准、各类信号控制箱多箱合一设置标准、市容市貌管理标准研究;会同市环保局推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制定。

    该负责人还介绍,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重庆市地方标准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地方标准,可以通过全市“12365”投诉热线平台、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众信息网“局长信箱”等方式对违反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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