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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258元损失10万 被判拘役的小龙虾老板如何实现“回家”梦

    时间:2018-05-09 15:24:10  来源:华龙网  作者:
    荣昌区检察院介绍相关情况。荣昌区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5月8日17时20分讯(记者 张勇)坐在重庆市荣昌区看守所的监室里,31岁的拘役罪犯李强心绪难平。一方面,他想不明白,自己养着小龙虾,年收入数十万,为什么猪油蒙了心,非要跟着朋友一起去盗窃,分了258元的赃。另一方面,他又十分焦急,家里的50多亩小龙虾正是产子的时候,而且现在小龙虾的市场行情又好,收购价都达到了28元一斤,妻子一个人在家怎么忙得过来……

        小龙虾老板年收入数十万元 盗窃犯罪锒铛入狱

    拘役罪犯办理相关手续。荣昌区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发

        “后悔,说不后悔是假的。现在两岁的女儿又生病住院,你说我啷个不着急?”在荣昌区看守所与记者交谈,李强一脸无奈,只盼服刑期间争取机会,下个月再回一次家。

        李强,1987年出生。他与妻子有一儿一女,家里承包50多亩地养起了小龙虾,原本日子过得十分滋润。

        去年11月,李强与妻子吵了架。一气之下,他与哥们三人一起到重庆市荣昌区打算耍两天。没想到,几个哥们有盗窃前科,一向清白的李强也摊了事。

        “17号的白天,我们三个人一起在荣昌某处逛街,突然发现一个年轻小姑娘在我们前面。”李强介绍,当看到小姑娘裤兜里有一部手机,另外两个哥们顿时来了精神。架不住朋友规劝,他还是和哥们一起作了案。

        得手以后,李强与两个哥们离开了现场,两个哥们给了李强258元好处费。

        只不过,李强万万没有想到,也就一个月,12月25日,朋友就落了网,他也成了网上逃犯,只能同日选择到公安机关自首。

        经过审理,荣昌区当地法院判处李强拘役4个月、罚金1000元。3月2日,李强第一次进入荣昌区看守所服刑,“真的是猪油蒙了心,当时感觉天都塌了”。

        服刑期间心绪难平 回家两天触动很大

    驻所检察官向拘役罪犯交代回家注意事项。荣昌区检察院供图 华龙网发

        在看守所的监室里,李强心绪难平。一方面,他想不明白,自己养着小龙虾,年收入数十万元,为什么非要跟着朋友一起去盗窃。另一方面,由于家里的50多亩小龙虾正是产子的时候,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小龙虾的市场行情特别好,收购价都达到了28元一斤,李强担心,妻子一个人在家怎么忙得过来。

        同时,妻子前来探监的时候告诉李强,儿子还好,但两岁的女儿最近因为父亲服刑的事情备受打击,一向开朗的她近来非常沉默。这让李强更加忧心。

        好在,2016年10月,荣昌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荣昌区公安局制定了《荣昌区看守所执行被判处拘役罪犯每月可以回家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遵守看守所监规、表现较好,且非涉毒人员的拘役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到二天。

        “我院与区公安局建立了拘役罪犯回家担保制度,明确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由看守所发放回家证明,并由在本区内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的罪犯近亲属作为担保人,由担保人负责接送罪犯。在签署保证书时,告知罪犯应当按时返回区看守所以及不按时返回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荣昌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拘役罪犯在回家期间逃跑的,看守所应及时向驻所检察室通报并按相关规定报区公安局上网追逃,以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从而防止罪犯回家后脱逃不归。

        带着忐忑的心情,李强向荣昌区看守所提出了回家两天的申请。鉴于李强服刑期间积极接受改造、符合规定,看守所与驻所检察官都同意了李强的申请。经荣昌区公安局批准,4月27日8时,李强离开看守所回家。4月29日8时,他准时回到了看守所。李强坦言,这段时间对他的触动非常大。

        “那两天正是我女儿过生日。最开始我回去的时候,她对我比较陌生,根本就不让我带。以前,我们天天见面,她跟我亲得很。说实话,心里很难过。”李强说,他顾不上这些,由于家里的50多亩小龙虾正是产子的时候,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小龙虾的市场行情特别好,他只能力所能及地帮助妻子下网子、打浮漂、清青苔……

        李强算了一笔账,家里50多亩水塘饲养小龙虾,每亩产出700斤左右,在服刑这段时间,由于帮不上家里,至少损失了10多万元。

        在回看守所的路上,李强突然觉得自己特别亏欠妻子。而妻子只对他说了一句话“好好表现,不要打架,不要与狱友发生纠纷”。

        “失去了自由,才晓得自由的珍贵。我真的感谢这个政策,能让我在服刑期间也有机会回家。”李强告诉记者,在看守所与在外面,根本是两个心情,他一定好好改造,以后再也不会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

        据介绍,2016年10月以来,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共监督保障留所服刑的50余名拘役罪犯获得准予回家一至两天,拘役罪犯回家比例达40%左右,且回家拘役罪犯全部按时返回了看守所。

        “这体现了司法文明与进步,有利于维护拘役犯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他们的改造。”重庆市人大代表敖孝芬认为,相关政策可以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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