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重庆新闻 > 福利来了!重庆自贸试验区放宽银行入驻条件
  • 福利来了!重庆自贸试验区放宽银行入驻条件

    时间:2017-07-05 20:42:14  来源:华龙网  作者:
    根据《实施细则》,我市将放宽银行入驻自贸试验区相关条件。网络截图

        华龙网7月5日9时52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自挂牌以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陆续释放多项政策利好。今(5)日,记者了解到,我市还将放宽银行入驻自贸试验区相关条件,这意味着一大批银行将受益。

        利好1:设分支机构不受网点规划限制

        近日,重庆银监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简化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这意味着,银行入驻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机遇来了。

        哪些机构将受益?记者注意到,《实施细则》中的政策福利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内的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分行以下(不含分行,不含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实施细则》,银行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设分支机构,将不受网点规划限制。《实施细则》称,在渝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增设或升格银行分支机构,不受重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网点规划限制。

        利好2:设网点无需报监管部门事先审批

        银行到重庆自贸试验区设网点将更加便利。《实施细则》明确,在渝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新设、变更、终止分行以下分支机构,无需报经监管部门事先审批,实行事后报告制。

        具体的操作流程方面,重庆银监局披露,自贸试验区内新设、变更、终止机构的上级管辖行(法人、市级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应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上述实施细则规定,于相关事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银监局或所在地银监分局报送报告材料。

        利好3:高管任职无需监管部门事先核准

        与此同时,重庆自贸试验区内的银行高管,任职条件也相应放宽。《实施细则》表明,自贸试验区内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分行以下分支机构高管人员,其任职资格无需报监管部门事先核准,免于参加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实行事后报告制。

        拟任职机构的上级管辖行(法人、市级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在内部任命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银监局或所在地银监分局报送报告材料。

        注意:发现重大风险将暂停享受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放宽条件并非意味着放任自流。根据《实施细则》,银行在入驻重庆自贸试验区时,要注意两大问题。

        一方面,监管部门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本实施细则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若发现辖内机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发生重大风险违规事件,重庆银监局可酌情暂停其享有的自贸试验区准入简化政策。

        另一方面,对于上述《实施细则》所规范的报告制事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构、高管的合规性、适格性以及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变更、终止机构应在不形成新的金融机构网点空白乡镇的前提下进行。

        《实施细则》还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在报告过程中存在瞒报、漏报等不合规、不审慎行为的,监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机构依法实施监管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