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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各类风险化解在源头

    时间:2017-05-09 10:06:59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吴量亮

      4月中旬,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我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我省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目前怎样,风险防控处置工作要把握哪些要点?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

      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月29日,经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面向16家2017年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承销团成员,定向承销发行了313.9亿元置换债券。 “置换债券顺利发行,对缓解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防控债务风险、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至2016年,我省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981.4亿元,平均发行利率3%左右,两年共节约融资成本约220亿元。

      从全国乃至全球看,政府举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普遍现象。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总量大、投资周期长,几代人都能受益。如果完全依靠政府当期收入,不仅工程所需资金难以解决,也损害代际公平原则。通过适度举债建设,有利于保持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长期均衡,兼顾效率与公平,更好地造福于百姓。

      近年来,我省积极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政策,地方政府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将政府债务全部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改变了以往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的局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督促高风险地区切实化解风险;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有效缓解地方政府到期债务偿还压力,减轻地方政府利息负担;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引导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既发挥了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又有利于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我省政府债务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风险总体可控。

      “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是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说,实施风险防控,加强应急处置,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应急政策储备,推进风险防控科学化、精细化,确保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债务风险管控分级负责

      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我省在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时,保留了中央设定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四个等级事件,并进一步细化省、市级政府债务风险事件触发条件,加强对市级政府债务应急处置的指导。

      “各地应把防风险摆在各项工作突出位置,加强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准确研判可能出现的政府债务风险及其原因,力争把各类风险化解在源头,防止风险加剧或转化,并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警示和提醒。 ”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关全局。 《预案》明确,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主要遵循的原则包括,分级负责,省政府对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市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责,市以下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及时应对,各级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依法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预案》明确,将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通过加强日常风险管理,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偿还问题。同时,加强财政资金流动性管理,避免出现因流动性管理不善导致政府性债务违约。对因无力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无力承担法定代偿责任等引发风险事件的,根据债务风险等级,相应及时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并明确了对违法违规责任范围、追究响应机制、责任追究程序。

      财政重整保障民生支出

      实施债务高风险地区财政重整,是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的重要内容。财政重整是指高风险地区通过实施一系列增收、节支、资产处置等短期和中长期措施安排,使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一致,恢复财政收支平衡状态。

      《预案》规定了财政重整的主要措施。包括:拓宽财源渠道。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清缴欠税欠费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可以暂停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待风险解除后再行恢复。处置政府资产,指定机构统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门拥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股权等,结合市场情况予以变现,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等。

      根据规定,财政重整期内,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外,视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本级政府其他财政支出应当保持“零增长”或者大力压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如不得新批政府投资计划,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设立各类需要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等;实行公务出国(境)、培训、公务接待等项目“零支出”,大力压缩政府咨询、差旅、劳务等各项支出;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应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不得因为偿还债务本息影响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 ”罗建国表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事关经济安全。要坚持守土有责,妥善处理好促进经济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关系,把一定区域内可能引发的风险防控好。 “强化大局意识,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支持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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