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9日讯(孙艳丽 记者 孙晓锐 编辑 张广义) 19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林区中院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林区中院全面启动、运行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采取多项务实举措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实效,健全制度机制,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了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构建新型审判组织模式,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等,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尤其是院庭长带头办案形成常态化,成为林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
2017年年初以来,林区两级法院新收案件3910件,院庭长主审3596件,占总收案数的91.97%,其中两级法院院领导主审1023件,占比为26.16%;结案3151件,院庭长主审结案2897件,占总结案数的91.21%,其中院领导结案730件,占比为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