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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国土资源厅创新土地管理政策 改进占补平衡助推全省脱贫攻坚

    时间:2017-11-11 15:13:1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东北网11月11日讯(记者 刘嘉 编辑 王艳)近日,黑龙江省《关于改进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管理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全省执行。《意见》树立黑龙江省“一盘棋”思想,立足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统筹安排使用补充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由贫困县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强调,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立足全省耕地总量平衡,统筹安排使用补充耕地指标,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坚持保护耕地在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先补后占要求。坚持脱贫攻坚导向,重点支持贫困县(市)易地耕地指标交易和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遵循贫困县(市)自愿原则,实现指标收益最大化。坚持规范化管理,适度有序投放补充耕地指标,严格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条件、原则、程序和资金管理等,助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龙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出让方主要是全省2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孙吴县、杜蒙县),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不能满足易地占补平衡任务的,可选择其他非贫困县(市、区)人民政府。受让方为全省辖区内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纳入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的外省县(市、区)人民政府。

      据了解,我省28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现有耕地储备库指标面积约35000公顷,在满足本轮以及下一轮规划期内自身占补平衡需要基础上,剩余可用于交易的补充耕地指标约为26000公顷。通过省级统筹调剂,预计未来每年国家或省投资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约3600公顷左右,将全部用于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9月27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意见》,一致认为:改进耕地易地占补平衡管理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助力贫困县加快脱贫步伐。

      据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意见》的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精神的具体举措,又是将我省资源优势转化为资产优势、助推脱贫攻坚的实际行动,也是为实施跨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做出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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