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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牡丹江:发挥物业最大使用功能 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时间:2017-11-13 15:22:27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孙鲁宁

      东北网11月13日讯 在今年的全市“两会”上,人大代表孙继东提出了《关于解决物业公司收费难问题的建议》。昨日,记者从牡丹江市房产局获悉,10月13日,牡丹江市获得立法权后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次立法实践――《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于10月15日正式颁布,将于2018年5月1日施行。

      据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在立法过程中,本着同上位法保持一致的基础上,从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出发,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借鉴了外地先进的经验,结合我市的物业管理实际,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程度的创新,力求使我市这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法规贴近生活、好使管用。

      该负责人表示,这部条例对我市物业管理涉及的方方面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十分关键。物业管理难,难的不是管理,而是遵守相关规定。一部好的法律需要大家共同遵守,一个好的秩序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相信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住宅小区的环境和秩序一定会有更大的改观,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

      据了解,即将施行的《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共八章七十五条,重点规范业主(业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专营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等五方主体行为。《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规范化发展,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法治牡丹江、幸福牡丹江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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