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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通报前10月环境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东安区等10县区被通报批评

    时间:2017-11-14 15:35:5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东北网11月14日讯(记者 刘嘉) 14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通报2017年前10月全省行政处罚情况。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7起,处罚累计金额18649余万元,哈尔滨木兰县、方正县、绥芬河市等10个县(市)、区及管局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为零。

      据了解,自2015年1月新《环境保护法》施以来,牡丹江市东安区、黑河五大连池市适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等配套办法案件为零,牡丹江市东安区从2015年1月至今无一般行政处罚案件。

      据统计,2017年1月至10月,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37起,处罚累计金额18649余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09起,实施停产限产案件97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起,按日连续处罚金额累计13647余万元,涉行政拘留移送案件2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5起。据省环境监察局局长赵振伟介绍,前10个月全省环境监管执法成绩较好,但个别县(区)行政处罚案件数及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过少,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全省共有哈尔滨木兰县、方正县,牡丹江东安区、西安区、爱民区、宁安市,黑河五大连池风景区、五大连池市,农垦绥化管理局及绥芬河市等10个县(市)、区及管局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为零。特别是从2015年1月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以来,牡丹江市东安区、黑河五大连池市适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等配套办法案件为零,牡丹江市东安区至今无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环境保护部将对2017年1月至今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空白的县(区)逐一通报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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